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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生火车优惠卡充值的通知
2013-11-05 00:00 点击数:

关于学生火车优惠卡充值的通知

各学院(部):

为保证同学们在假期能正常购买学生票,现对所有在校生(2013级新生除外)火车优惠卡进行充值,各学院自行交接,充值结束后由最后一个学院(部)将充值机交回所在校区学籍科,具体安排如下:

第一组(四方)

第二组(四方)

第三组(崂山)

第四组(崂山)

第五组

高职学院

11月6-7日

环境学院

11月6-7日

数理学院

11月6日

外语学院

11月6-7日

高密校区

化工学院

11月8-12日

自动化学院

11月8-12日

体教部

11月7日

信息学院

11月8-12日

11月15日前结束

化学院

11月13-14日

高分子学院

11月13-15日

法学院

11月8日

传播学院

11月13-14日

材料学院

11月15-18日

机电学院

11月11-13日

经管学院

11月15-19日

中德学院

11月14-15日

艺术学院

11月18-19日

优惠卡充值操作方法:

1、接好台式识别设备的电源,或放置四节5号干电池,打开电源开关,此操作无需将识别器与电脑连接。

2、直接按“确认”按键(选中菜单中第1项)进入充值状态,此时液晶屏上会显示“放置优惠卡”。

3、将优惠卡放置在识别设备的感应区范围内(成都川达科鸿商标所在位置)。

4、对于合法优惠卡,此时将会显示学生的基本信息、已购票次数、可购票次数。已购票次数是指各个学年中已购半价优惠火车票次数的总和,已购票次数可以超过4次,可购票次数最多只能为4次(一学年中只能购4次优惠火车票)。

5、按“确认”按键,执行充值操作(无论卡中是否剩有乘车次数,每充值一次,可购票次数均增加至4次)。

6、若优惠卡可充值次数已用完,识别设备将不允许再充值,液晶屏显示:“可充值次数为0”。

注意事项

按照教育部和铁道部有关规定:“火车票学生优惠卡”每充值一次,最多只能购票4次,购票4次之后,学生需持优惠卡到学校有关部门再次充值。一张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最多只能充值4次,充值4次之后,不能对此卡再次充值。

在充值操作中,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:优惠卡中有4根熔丝,每充值一次将熔断一根熔丝,充值4次之后,4根熔丝被全部熔断,此卡就不能再被充值。为此,请有关人员千万不要发生误操作(误充值一次,将减少4次可购票次数)。

附:充值结束后各学院(部)统计一下需要补办优惠卡数量,于11月20日前汇总到学籍科。

教务处学籍科

2013年11月4日